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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盈净到家(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板埔路1号第29卡之六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山市宾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永开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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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宾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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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刘永开与中山市宾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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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纠纷

    当事人-刘永开
    中山市宾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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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中山市宾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永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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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中山市宾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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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1民初1534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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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1534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原告- 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 运盈净到家(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东森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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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广东东森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第三人运盈净到家(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868元,减半收取434元(该款原告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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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9
    2

    (2021)粤2071民初1534号公告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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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1534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原告- 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 运盈净到家(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东森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大圣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广东东森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第三人运盈净到家(中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尹方玫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陈春燕和人民陪审员柯建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陈庆鹏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42726.29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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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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