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余杭环境

    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东路2号南楼40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聚实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10民初1953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聚实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3-12
    2

    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聚实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聚实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110民初19531号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10民初1953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聚实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9531号杭州聚实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余杭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本院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1-02-0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