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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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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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再91号 | 合同纠纷 |
申诉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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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19-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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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广东振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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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破116-1号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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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29 | 2019-07-01 |
3 |
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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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民抗136号 | 合同纠纷 |
申诉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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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9-04 | 2018-10-08 |
4 |
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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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52民终4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西通祥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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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02 00:00:00 | 2018-09-18 |
5 |
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洲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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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高法民申76号 | 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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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2017-04-27 | 2017-08-15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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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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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文书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三版 | 2019-05-12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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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104执1749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1-2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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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大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申诉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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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再91号 | 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申 再审被申请人- 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广州大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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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民再91号广州大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和申诉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一、请求判令依法撤销再审一审判决主文第一、二、三项,驳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的起诉;二、请求判令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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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
2 |
广州大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申诉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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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再91号 | 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申 再审被申请人- 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广州大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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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再91号广州大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你和申诉人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被申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再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变更本院(2015)穗中法金民初字第01972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揭阳中油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4)穗天法金民初字第2135号判决第一项大航公司向平安银行天河支行清偿垫付款59873681.73元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变更本院(2015)穗中法金民初字第01972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揭阳中油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未向平安银行天河支行支付垫付款部分支付滞纳金(按应支付款项相应金额的时间起计,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三、驳回揭阳中油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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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
3 |
(2018)粤0104执1749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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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04执1749号 | - |
当事人- 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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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告揭阳市中油油品经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2018)粤0104执1749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523376342018-10-2215:19:04:622(2018)粤0104执1749号一案执行,依法,履行,财产,公告114118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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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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