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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资昆明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鼎南路19号产业大厦9-10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6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0

    法律诉讼14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云南东方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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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民终9200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上诉人-云南东方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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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1 2020-12-25
    2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良明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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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O111民初11522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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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23
    3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良明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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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O111民初11521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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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23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与李佳伟、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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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21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
    李佳伟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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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1-24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与孙成艳、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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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70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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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10-20 2021-01-29
    6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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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473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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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9-27 2020-10-30
    7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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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474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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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9-27 2020-10-30
    8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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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474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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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9-27 2020-10-30
    9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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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474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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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9-27 2020-10-30
    10

    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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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473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云南杰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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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20-09-27 2020-10-30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云0114民初318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王奕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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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G71 2018-11-22
    2 (2017)云0114民初318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王奕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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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G57 2018-04-03
    3 (2017)云0114民初3181号 追偿权纠纷

    被告-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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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2018-04-03
    4 (2017)云0111民初22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国贸支行 被告- 唐怀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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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G93 2017-10-0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云0111民初284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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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云0111民初284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萍乡市金碧辉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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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云0111民初2848号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金碧辉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赵桂芬诉被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金碧辉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如下:1、两被告立即对昆明市经景路26紫香园3幢16层1605号进行维修恢复原状,始之达到居住条件(大约20668元);2、两被告拖延修复房屋,导致租客损失房租费30000元;3、两被告支付因施工不当损坏的家具5000元;4、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被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金碧辉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云0111民初28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2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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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30
    2

    (2021)云0102民初27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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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02民初27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被告-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莫小玲 孙雄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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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2735号莫小玲、孙雄志、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与莫小玲、孙雄志、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02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莫小玲、孙雄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偿还截至2021年7月12日的借款本金120074.10元、利息12657.97元、罚息13143.48元,并承担以欠付借款本金120074.1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8.67%计算);二、被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莫小玲、孙雄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莫小玲、孙雄志追偿;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34元、保全费1204元,合计4238元,由被告莫小玲、孙雄志、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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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3
    3

    (2021)云0102民初3552、35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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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被告-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赵晓军 和万成 舒丽群 杨桦 云南上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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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3552、3555号杨桦、赵晓军、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舒丽群、和万成、云南上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第一、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由上述欠款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2020年12月7日)及自2020年12月8日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二、请求法院判令第三被告对上述欠款本息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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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4

    (2021)云0102民初27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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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02民初27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被告- 孙雄志 莫小玲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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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2735号莫小玲、孙雄志、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诉被告莫小玲、孙雄志、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借款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归还截止2020年4月20日,所欠贷款本金120074.10元,利息8789.92元,罚息3591.37元,共计欠款136746.6元。并支付从2020年4月21日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的利息、罚息。3、判令被告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4、如被告未能未履行前两项诉讼请求时,将被告向原告抵押的房屋位于昆明市经开区第三城印象欣城B区3栋2305a、2305b号房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勤政廉政执法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7月12日14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三楼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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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5

    (2021)云0111民初341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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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11民初341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鸿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六城置业有限公司 云南骏德科技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中林恒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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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3412号昆明中林恒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云南鸿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和云南六城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骏德科技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马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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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1
    6

    (2020)云01执异65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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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执异658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当事人- 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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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同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盛世千福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昆明盛世千福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书面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0)云01执异658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案外人昆明盛世千福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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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3
    7

    (2020)云0111民初121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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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21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 被告- 赵昌军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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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12153号赵昌军、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11民初1215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九时十五分在我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审理并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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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8

    (2020)云0111民初1215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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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121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 被告- 李佳伟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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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12152号李佳伟、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11民初1215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九时十五分在我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审理并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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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9

    (2020)云0111民初232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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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23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关上支行 被告- 吴怡枫 周海亚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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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2321号吴怡枫、周海亚、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关上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现在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云0111民初2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官渡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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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1
    10

    (2020)云0111民初708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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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1民初70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 被告- 孙成艳 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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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7088号孙成艳、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关雨支行诉被告孙成艳、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云0111民初7088号案件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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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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