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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势资产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1号楼706室7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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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丹 被告-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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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刘丹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9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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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2
    2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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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黄如洁 被告-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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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黄如洁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7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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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2
    3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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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韩潭淞 被告-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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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韩潭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8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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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2
    4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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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谢海燕 被告-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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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胜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谢海燕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9)536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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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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