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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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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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82执6010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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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0-05-29 | 2020-06-24 |
2 |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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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522执362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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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法院 | 2020-04-10 | 2020-06-02 |
3 |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乐清市宝晟燃气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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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522执362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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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20-06-01 |
4 |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沪光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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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6执4744号之五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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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4-22 | 2021-01-04 |
5 |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沪光集团有限公司、蒋元华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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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6民初2107号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原告-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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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7-08-21 | 2018-05-25 |
6 |
沪光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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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民辖终603号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上诉人-沪光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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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17 | 2017-06-30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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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104执2195号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18 | 详情 |
2 | (2020)浙05执4号 |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2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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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0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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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0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倪雯 被告-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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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倪雯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02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电话:5613552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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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
2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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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39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翟玉敬 被告-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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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翟玉敬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3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电话:5613552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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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
3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0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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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0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黄海滨 被告-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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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黄海滨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01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电话:5613552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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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
4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3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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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3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朱凯红 被告-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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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朱凯红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3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电话:5613552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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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
5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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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4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张媛媛 被告- 浙江中新力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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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媛媛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9)1442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电话:56135529)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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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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