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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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伟佳、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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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恢75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黄伟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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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6-30 | 2021-07-05 |
2 |
邓成江与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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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1执869号 | - |
申请执行人-邓成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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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6-01 | 2021-08-02 |
3 |
北京泉眼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等与北京京铁实业有限公司丰台物业管理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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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106民初1057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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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1-04-20 | 2021-07-26 |
4 |
张城与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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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执8660号 | - |
申请执行人-张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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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1-20 | 2021-03-09 |
5 |
王成艾、练小峰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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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722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成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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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 2020-12-22 |
6 |
练小峰、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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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72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王成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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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 2020-12-22 |
7 |
杭州泽佳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泉眼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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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8执223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杭州泽佳同创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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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1-01-07 |
8 |
成都舟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成都泉眼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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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93民初896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舟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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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2021-03-03 |
9 |
杨蓉洁、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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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6512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杨蓉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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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23 |
10 |
宋卫丹、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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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651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宋卫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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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2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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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沪0101执869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12 | 详情 |
2 | (2020)沪0101执8660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01 | 详情 |
3 | (2020)沪0101执8098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20 | 详情 |
4 | (2020)沪0101执6535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28 | 详情 |
5 | (2020)沪0101执6534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28 | 详情 |
6 | (2020)浙0108执2239号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10 | 详情 |
7 | (2020)沪0101执5024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07 | 详情 |
8 | (2020)沪0101执4793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01 | 详情 |
9 | (2020)沪0101执4357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5-28 | 详情 |
10 | (2020)沪0101执2910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13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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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民初527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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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527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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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5271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27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306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以306200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893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25893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5893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提交,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九月二日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粤海法庭(南山区常兴路9号)联系电话:0755-86608820、866088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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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
2 |
(2020)粤0305民初2705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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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2705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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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705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1026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2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5月15日计至款项偿清之日);二、驳回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3.03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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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
3 |
(2021)粤0305民初527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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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527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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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5271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合纵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27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8月10日15时30分在粤海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粤海法庭(民商事速裁中心)联系电话:0755-86608820、866088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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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
4 |
(2021)粤0305执372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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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3720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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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720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慧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3720号限制消费令。上述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联系人:郭羽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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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
5 |
(2021)粤0305执372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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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372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赵慧 被告-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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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720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赵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340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37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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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
6 |
(2020)粤0305执11723号限制消费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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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72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练小峰 被告-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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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1723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练小峰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1723号限制消费令。上述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联系人:郭羽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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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
7 |
(2020)粤0309民初1476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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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47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瑞恩羽毛球馆 被告- 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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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476号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瑞恩羽毛球馆诉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1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2020)粤0309民初1476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瑞恩羽毛球馆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承包费130000元及利息824.69元(暂算至2019年12月31日),并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时止的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二、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58元,由被告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本公告于2020年9月1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王诗琪联系电话:0755-210501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9楼910办公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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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
8 |
(2020)粤0309民初147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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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476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瑞恩羽毛球馆 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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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476号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瑞恩羽毛球馆诉被告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深圳泉眼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支付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承包费用130,000元、逾期付款利息824.69元(每期应付款自到期的第二日起计算,参照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为违约金标准,暂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后期据实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日期),合计130824.69元;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8日14时30分在龙华法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十九日本公告于2020年5月19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王诗琪联系电话:0755-210501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9楼910办公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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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
9 |
(2020)粤0305执467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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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467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王玉洁 被告-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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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4671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玉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1679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46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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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
10 |
(2020)粤0305执164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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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64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孙博 被告- 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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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642号深圳市泉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孙博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9]27217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6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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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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