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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顺市西秀区兴业建材物资经营部

    存续
    • 官网:-
    •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干河村东二环路与黄果树大街交汇处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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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402民初1053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何孝英 当事人- 安顺市西秀区兴业建材物资经营部 被告- 杨世琼 沈兴兵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1)黔0402民初10531号原告何孝英诉被告杨世琼、沈兴兵、安顺市西秀区兴业建材物资经营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何孝英诉请判决:1、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向二被告沈兴兵、杨世琼所购位于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财富中心D栋D1单元17层1号(合同备案号:Y0044040)房屋的查封措施;2、请求法院判决在被告安顺市西秀区兴业建材物资经营部申请执行被告沈兴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不得对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财富中心D栋D1单元17层1号(合同备案号:Y0044040)的房屋进行执行;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2-01-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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