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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略

    安徽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创新中心8幢办7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03民初4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徽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10 2021-01-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103民初4782号 收起

    ... 展开
    (2020)浙0103民初4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安徽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集商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3民初478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告案件)等诉讼文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合同款项190293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87534.78元,暂计至原告起诉时间;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0-09-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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