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耀星

    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西侧与春州大道南侧交叉处
    • 简介:-
    • 法律诉讼 5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5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朝政、罗海茵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陈朝政
    罗海茵
    收起

    ... 展开
    - - -
    2

    陈新宜、梁金泳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梁金泳
    陈新宜
    收起

    ... 展开
    - - -
    3

    刘武连、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刘武连 收起

    ... 展开
    - - -
    4

    严小君、严小琼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严小琼
    严小君
    收起

    ... 展开
    - - -
    5

    赖秀林、梁婉铃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梁婉铃
    赖秀林
    收起

    ... 展开
    - - -
    6

    陈彬发、苏小平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苏小平
    陈彬发
    收起

    ... 展开
    - - -
    7

    李兆纳、林梓程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林梓程
    李兆纳
    收起

    ... 展开
    - - -
    8

    王海锋、杨青连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杨青连
    王海锋
    收起

    ... 展开
    - - -
    9

    林胜、曾晓玲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林胜
    曾晓玲
    收起

    ... 展开
    - - -
    10

    邱辉、刘蓝莹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邱辉
    刘蓝莹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17民终16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 李彦生 被上诉人- 陈旭林 当事人- 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才富、许豪胜、李彦生、陈旭林、陈秀林、阳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7民终163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李彦生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12-13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17民终16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 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陈旭林 当事人- 阳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才富、许豪胜、李彦生、陈旭林、陈秀林、阳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7民终163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881元,由阳春市耀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12-1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