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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禧约酒店

    深圳市禧约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221天成大厦二、三、四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09执11029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11-12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民初157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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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579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嘉禾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禧约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5799号程光友、龙东民、嘉禾建设(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禧约酒店有限公司:原告程光友、龙东民与被告嘉禾建设(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禧约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579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2020)粤03民终15466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二应支付给被告一的工程款3401211.68元及相应利息24006.88元(以工程款3401211.68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暂计至起诉日的利息为24006.88元)归属于原告所有,并判令该款项由被告二直接支付给原告;2、依法判令(2020)粤03民终15466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二应支付给被告一的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评估费112605元归属于原告所有,并判令该款项由被告二直接支付给原告;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以上1、2项合计:3537823.56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2月24日15时30分在大浪六楼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法院联系人:征林立电话:0755-21088074 收起

    ... 展开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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