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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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腾宇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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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2执恢38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腾宇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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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1-05-18 | 2021-08-11 |
2 |
王国姬、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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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3执4192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王国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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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1-04-13 | 2021-05-04 |
3 |
李佑武、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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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3执4191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李佑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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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1-04-13 | 2021-05-04 |
4 |
朱瑞明与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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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朱瑞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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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 2021-08-03 |
5 |
广州腾宇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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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执11486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腾宇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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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1-03-10 | 2021-09-01 |
6 |
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朱瑞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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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特1062号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申请人-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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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9 | 2020-12-02 |
7 |
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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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3601号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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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7-24 | 2020-12-02 |
8 |
深圳市信达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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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2382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原告-深圳市信达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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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6-24 | 2020-09-07 |
9 |
申请人湛江市海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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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财保657号之一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湛江市海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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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5-06 | 2020-07-13 |
10 |
湛江市海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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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762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湛江市海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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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4-30 | 2020-07-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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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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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民终10092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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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民终10092号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7月6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84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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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
2 |
(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原告朱瑞明诉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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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朱瑞明 被告- 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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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朱瑞明诉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茜。)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民事裁定书,该案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朱瑞明撤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二O二一年四月十五日538834452021-04-2016:53:50:916(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原告朱瑞明诉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有限公司,朱瑞明,送达,原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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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 |
(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之二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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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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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之二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就本院(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537718112021-01-2716:51:42:899(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之二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管理,依法,广东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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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
4 |
(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之一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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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 | - |
原告- 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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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之一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92778.74元;二、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工程款892778.74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1月26日起计至该工程款实际清偿日止,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款892778.74元);三、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0000元;四、被告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判项中的工程款665137.63元和第三判项律师费3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告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148元,由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990元,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999元,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9159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37410812021-01-0516:24:29:226(2019)粤0113民初15032号之一原告厦门研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判决,工程款,被告,公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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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5 |
(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原告朱瑞明诉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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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朱瑞明 被告- 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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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朱瑞明诉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朱瑞明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时限,并要求医院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000元,管理公司对本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537344302020-12-3017:41:54:116(2020)粤0113民初17292号原告朱瑞明诉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送达,劳动,管理,开庭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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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
6 |
申请人广东康慈脑退化医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朱瑞明、原被申请人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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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特1062号 | 人事争议 |
原告- 广东康慈脑退化医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 被告- 朱瑞明 原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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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特1062号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人广东康慈脑退化医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朱瑞明、原被申请人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特1062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撤销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番劳人仲案〔2020〕5619号终局裁决的申请。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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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
7 |
(2020)粤0113民初16560号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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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6560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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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6560号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诉请判令:1.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2690316.7元、逾期支付违约金(自起诉日按日千分之一计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2.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律师费20万元;3.被告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前述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一月二日536357372020-11-0418:14:48:957(2020)粤0113民初16560号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送达,有限公司,公告,被告,通知书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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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2 |
8 |
(2020)粤0113民初3601号之一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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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3601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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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3601号之一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36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534568742020-07-3014:06:48:919(2020)粤0113民初3601号之一原告厦门市蓝海企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送达,公告,裁定书,设计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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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
9 |
(2020)粤0113执5370号邓权辉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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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执5370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当事人-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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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执5370号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邓权辉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本院作出的穗劳人仲案(2019)9898-9902、9906-9909、9912-9913、9915-9916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R8G1M,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大洲村韦大路22号、24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七月七日534337772020-07-1421:34:15:483(2020)粤0113执5370号邓权辉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执行,公告,履行,义务,法律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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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
10 |
(2020)粤0113执5378号张碧容与你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本院作出的穗劳人仲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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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执5378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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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执5378号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张碧容与你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本院作出的穗劳人仲案【2019】9898-9902、9906-9909、9912-9913、9898–9916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R8G1M,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大洲村韦大路22号、24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534176632020-07-0316:51:05:851(2020)粤0113执5378号张碧容与你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本院作出的穗劳人仲案执行,公告,履行,义务,文书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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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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