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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龙商贸

    佛山市保龙商贸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圣堂后街19号群楼首层之一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4)佛城法执字第00593号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部分未履行 2014-02-26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恩平市君堂镇均安圩106号土地变卖公告 收起

    ... 展开
    - -

    当事人- 佛山市保龙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财产变卖公告(2015)佛城法执字第298号因案件执行需要,本院依法变卖以下财产:被执行人佛山市保龙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恩平市君堂镇均安圩106号土地[面积1967㎡,土地证号:恩府国用(2013)第00294号]及地上建筑物(权证号码00010938)。变卖价为807488元。变卖说明:一、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二、应买方式:自本公告公布之日六十日内,以每十日为一期,按期数先到先得。凡应买人可向本院缴交全额变卖价款,同一期内只有一个应买人的,即确定应买人为买受人,之后缴款的应买人所缴款项则由本院全额退回;同一期内有多名买受人的,买受人由本院组织抽签决定。三、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款项(或财产移交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在变卖前产生的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未缴清的费用、款项由买受人承担。四、竞买人需符合有关该土地使用的政策规定条件,否则,竞买无效或者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概由竞卖人自行承担。五、上述财产按现状变卖,实际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面积为准。不负责交吉。六、上述财产的变卖价款汇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同华支行,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帐号:423301040002447),并在汇款单中写明交款人名称或姓名(以汇款单中写明的交款人名称或姓名确定买受人的身份)。七、买受人交款同时,须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个人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案号(2015)佛城法执字第298号及联系电话。八、变卖事宜联系人:黄远东、谢洁仪。联系电话:0757-8380843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告刊登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网,并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 展开
    2016-06-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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