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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产

    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山中环广场二座90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与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山第三工程局、中山市安泰发展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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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2071民初5030号 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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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7-03-10 2018-08-07
    2

    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山分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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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2071执异126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异议人-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山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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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7-02-21 2018-06-0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1民初22390号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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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22390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中农信中山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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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诉中农信中山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转普民事裁定书。本案由审判员饶琨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刘盛峨,郑文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赵会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确认原告与中农信中山公司于1994年9月28日签订的关于桂园商务区区号5、编号502/507/509、型号A地块的三份《合同书》和三份《桂园商务区配套工程缴费协议书》已经解除。标的金额:1803490.72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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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9
    2

    (2021)粤2071民初22389号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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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22389号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高海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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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城区地产有限公司诉高海岐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饶琨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刘盛峨,郑文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赵会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确认原告与中山市恒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1994年9月28日签订的关于桂圆商务区区号5、编号506、型号B地块的《合同书》和《桂园商务区配套工程缴费协议书》已经解除。标的金额:1755003.24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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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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