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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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立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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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5083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天立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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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1-10-09 |
2 |
北京建民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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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2民初2904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建民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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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1-10-01 |
3 |
斯毕士舞台设备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欧美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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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872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斯毕士舞台设备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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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09-24 |
4 |
鲈阳华维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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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103民初15889-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沈阳华维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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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 2021-09-16 |
5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承德冀东恒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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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1民终473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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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3 | 2021-09-09 |
6 |
安徽中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刘怀兵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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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3民终167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安徽中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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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0 | 2021-08-31 |
7 |
宁津县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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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鲁1422执保856号之一 | - |
申请人-宁津县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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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 2021-08-04 | 2021-09-30 |
8 |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与菏泽市荷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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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再3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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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7-13 | 2021-07-20 |
9 |
汝州市安捷工程准备有限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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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82民初373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汝州市安捷工程准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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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 2021-07-06 | 2021-08-15 |
10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炬桓鑫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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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3民初18037号 | 检验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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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21-06-30 | 2021-10-0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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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房环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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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G14 | 2020-09-13 |
2 | -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王前进 被告- 刘济才 蚌埠市天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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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G25 | 2020-08-13 |
3 | -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被告- 北京城建金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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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G39 | 2020-05-21 |
4 | (2019)琼0271民初93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海南裕之鑫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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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G18 | 2019-11-10 |
5 | -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杨会民 被告- 西安市周至县翠峰乡下宝玉村南正街号李战宏 陕西睿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沣东自贸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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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G16 | 2019-09-23 |
6 | -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杨智林 被告- 西安市周至县翠峰乡下宝玉村南正街号李战宏 陕西睿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沣东自贸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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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G51 | 2019-08-29 |
7 | -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青岛锦龙弘业环保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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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G16 | 2019-06-25 |
8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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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G61 | 2019-05-05 |
9 | - | 劳务合同纠纷 |
被告- 阜阳市嘉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鲁金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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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G76 | 2019-04-30 |
10 | (2018)皖0522民初2450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芜湖市天安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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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含山县人民法院 | G31 | 2019-04-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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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执保87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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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91执保877号 | - |
原告- 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当事人- 川执保号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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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877号申请人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877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0191执保877号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财产在1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2695370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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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
2 |
公告—执保8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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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91执保876号 | - |
原告- 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当事人- 川执保号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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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876号申请人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876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0191执保876号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财产在12669118.89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2695370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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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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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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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2民初232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王景文 当事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昆明精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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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王景文诉昆明精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12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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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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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2民初192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昆明方源博泰置业有限公司 大理银城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大理银城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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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大理银城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大理银城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方源博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由被告1、被告2、被告3、被告4支付原告工程尾款547509.02元。2、判令由被告1、被告2、被告3、被告4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拖欠工程尾款期间的利息。至2020年1月8日止共78020.04元。以上合计625529.06元。3、判令由被告1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届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注:公告送达期间为经过60日,或涉外(港澳台参照)为满3个月。答辩期为15日,或涉外(港澳台参照)为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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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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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2民初2325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王景文 被告- 昆明精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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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王景文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景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昆明精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王景文支付工程款2744593.42元,并向王景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止,工程利息损失分段计算:(1)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尚欠工程款2744593.4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工程款利息损失为230317.13元;(2)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以尚欠工程款2744593.4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3月5日止的工程款利息损失为63007.48元。以上标的额合计3037918.03元。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王景文承担付款责任。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昆明精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届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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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6 |
(2018)川1402民初2583号原告陈跃平、熊萌熙与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18)川1402民初2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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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坡川1402民初2583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陈跃平 熊萌熙 被告- 王建冲 郭秀群 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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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402民初2583号原告陈跃平、熊萌熙与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川1402民初25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跃平、熊萌熙撤回对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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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
7 |
(2018)川1402民初2939号原告刘飞与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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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坡川1402民初2939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刘飞 被告- 王建冲 郭秀群 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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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402民初2939号原告刘飞与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川1402民初29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飞撤回对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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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
8 |
(2018)川1402民初2582号原告张兵、余进诉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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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坡川1402民初2582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余进 张兵 被告- 王建冲 郭秀群 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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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402民初2582号原告张兵、余进诉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兵、余进撤回对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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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6 |
9 |
(2018)川1402民初2938号原告宋洲讯与你们、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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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东坡川1402民初2938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宋洲讯 被告- 王建冲 郭秀群 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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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402民初2938号原告宋洲讯与你们、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无条件与你们取得联系,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王建冲支付原告劳动报酬工资3610元;二、判令被告郭秀群、眉山希望太平洋公司、北京城建公司、中建三局对被告王建冲应支付原告的上述劳动报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及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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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10 |
(2018)川1402民初2582号原告张兵、余进诉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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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东坡川1402民初2582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余进 张兵 被告- 王建冲 郭秀群 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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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402民初2582号原告张兵、余进诉被告王建冲、郭秀群、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请求被告王建冲支付二原告劳动报酬10160元(其中张兵4360元、余进5800元)。2、判令被告郭秀群、眉山希望大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王建冲应支付二原告的上述劳动报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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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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