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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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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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桂0722执74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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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1-07-15 | 2021-07-20 |
2 |
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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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民终198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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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2-02 | 2021-03-31 |
3 |
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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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民终198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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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2-02 | 2021-03-31 |
4 |
浦北县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浦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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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行终1325号 | 行政监察(监察)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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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08 | 2020-12-24 |
5 |
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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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722执144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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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0-12-10 |
6 |
秦露玲、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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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722民再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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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0-11-23 | 2020-12-21 |
7 |
秦露玲、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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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722民再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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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0-12-21 |
8 |
秦露玲、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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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722民再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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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0-12-21 |
9 |
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林海燕、谭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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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722民初204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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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11-06 |
10 |
宁秋艺、李丽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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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722执7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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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11-0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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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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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初181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方闽英 贺州市太阳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天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阮华斌 广西天利恒木业有限公司 广西天利恒种业有限公司 龙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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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利恒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天利恒种业有限公司、广西天利恒木业有限公司、贺州市太阳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方闽英、阮华斌、龙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原告提交的证据、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卡、申请审委会回避权利通知书各一份。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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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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