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与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皖0202民初645号 | 保险纠纷 |
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 收起
...
展开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6-04 | 2020-06-19 |
2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与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皖0207民初6946号 |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 收起
...
展开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19-11-12 | 2019-11-28 |
3 |
邵明荣、邵禹森、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14民初4509号 |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
当事人-邵明荣
...
展开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2019-07-18 | 2019-07-31 |
4 |
仁寿洪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川1421民初843号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原告-仁寿洪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仁寿县人民法院 | 2019-05-13 | 2019-08-02 |
5 |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合肥林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马国静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6)皖0202执610号之一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展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2016-08-19 | 2016-08-30 |
6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与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保险纠纷 |
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与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仁寿洪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原告-仁寿洪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邵明荣、邵禹森、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 |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
当事人-邵明荣
...
展开
|
- | - | - |
10 |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合肥林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马国静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皖0202民初645号被告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皖0202民初645号 | 保险纠纷 |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 被告- 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2民初645号被告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人中铁汇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保险费人民币9336元,并以人民币9336元为基数,自欠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8月30日为人民币1632.15元,两项合计:10968.15元;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3-26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