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南工商处字〔2017〕161号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罚款10000元。二、责令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新更正2015年的年度报告内容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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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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