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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沙国际

    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港荣二街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9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梁进南与陈心、杨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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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15民初375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梁进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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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9-02-28 2020-03-25
    2

    劳朝昌与陈心、杨观、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15执139号终结本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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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5执1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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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9-02-22 2019-03-28
    3

    劳朝昌与陈心、杨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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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91民初3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劳朝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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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18-07-31 2018-09-26
    4

    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与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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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东二法虎民二初字第8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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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4-07-25 2017-10-18
    5

    董水泉、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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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董水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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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梁进南与陈心、杨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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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梁进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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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劳朝昌与陈心、杨观、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粤0115执139号终结本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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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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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劳朝昌与陈心、杨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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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劳朝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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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与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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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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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115执26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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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18-09-3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5)东二法虎民二初字第856-2号陈心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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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 被告-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电白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杨观 陈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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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东二法虎民二初字第856-2号陈心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公告更新时间:2016-02-26已浏览:347文章来源:原创陈心: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诉被告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电白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杨观、陈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上诉须知、审限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须知等。原告提交了《木方购销合同》、《木方对账单》、《送货单》《存款账户回单》、支票、《还款承诺书》、《保证书》等,请求法院判令:1.七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71372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至2015年9月16日至为487673.5元;自2015年9月17日起,违约金以339.065立方米为基数,按每月每立方米50元的标准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2.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建设施工合同》、广东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4#仓库工程(A标段)第十五期进度确认表》作为证据。本案由代理审判员陈燕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少华、人民陪审员赖子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09:30,地点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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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6
    2

    (2015)东二法虎民二初字第856-1号杨观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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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972执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 被告-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电白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杨观 陈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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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东二法虎民二初字第856-1号杨观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公告更新时间:2016-02-26已浏览:354文章来源:原创杨观: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虎门皓越建材销售部诉被告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电白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杨观、陈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上诉须知、审限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须知等。原告提交了《木方购销合同》、《木方对账单》、《送货单》《存款账户回单》、支票、《还款承诺书》、《保证书》等,请求法院判令:1.七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71372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至2015年9月16日至为487673.5元;自2015年9月17日起,违约金以339.065立方米为基数,按每月每立方米50元的标准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2.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建设施工合同》、广东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4#仓库工程(A标段)第十五期进度确认表》作为证据。本案由代理审判员陈燕玲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少华、人民陪审员赖子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09:30,地点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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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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