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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威信

    深圳市龙威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宝荷路仁恒峦山美地花园125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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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1774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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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7749号 赠与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龙威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石火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7749号邝德荣:原告李秀云、邝庆祥与被告邝德荣、第三人深圳市龙威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爱联股份合作公司石火分公司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774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原告在《龙岗爱联石火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编号:龙威信拆回字第015-1号】中对被告60平方米安置房的赠与;请求法院判令第三人协助原告办理上述安置房的选房及产权证书手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曾纯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30日09时30分在第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法院联系人:黄颖茵电话:0755-8955231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6-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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