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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车在线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525号2幢一楼11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2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方珊与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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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民初4954号 劳动争议

    原告-方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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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20-05-15 2020-06-11
    2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饶市天雅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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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1121民初3608号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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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县人民法院 2019-10-31 2019-11-04
    3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凯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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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6民初571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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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07-16 2019-07-30
    4

    张冀芳、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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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1128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张冀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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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5-30 2020-12-31
    5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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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15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操伏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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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4-02 2020-12-31
    6

    胡静、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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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840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胡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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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4-02 2020-12-31
    7

    徐国强、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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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5执3787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徐国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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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4-02 2020-12-31
    8

    郑飞、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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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111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郑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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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4-02 2020-12-31
    9

    钟红卫、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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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114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钟红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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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4-02 2020-12-31
    10

    钱梦静、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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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5执616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钱梦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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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19-04-02 2020-12-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8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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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80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冀芳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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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张冀芳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803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7月1日至8月10日工资共计人民币7701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补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补缴金额、时段由社保机构依政策确定),个人应负担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2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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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9
    2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7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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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7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辉飞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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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辉飞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刘辉飞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刘辉飞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76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2月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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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5
    3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8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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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80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冀芳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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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张冀芳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80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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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9
    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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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胡静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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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胡静诉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3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3883.68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2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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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5
    5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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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钱梦静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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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钱梦静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1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共计人民币9982.92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2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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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5
    6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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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方珊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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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申请人方珊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因申请人方珊经本委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委作出视为申请人方珊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2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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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9
    7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7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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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7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辉飞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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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辉飞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776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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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5
    8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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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7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徐国强 单海伦 胡佳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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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胡佳、单海伦、徐国强等10人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75号]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10位申请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72180.35元(分别为陈蔚翔14793元、裘佳佳10385元、赵鸿梅2200元、操伏娇7810.35元、郑飞13717元、钟红卫22586元、边佳6569元、胡佳6362元、单海伦2758元、徐国强85000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徐国强补缴2018年7月1日至31日、郑飞补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16日、裘佳佳补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22日、操伏娇补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补缴金额、时段由社保机构依政策确定),个人应负担部分由个人自行缴纳;三、驳回10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10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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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5
    9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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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方珊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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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方珊诉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9月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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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03
    10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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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胡静 被告- 浙江爱车在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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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胡静诉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3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8年9月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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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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