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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园集团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48号23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5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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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鄂知民终42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诉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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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2-03 2021-02-18
    2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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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民初100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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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1 2021-03-23
    3

    尹丽佳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忠诚海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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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0670号 劳动争议

    原告-尹丽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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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11-23 2021-05-21
    4

    奥园集团(韶关)有限公司与郭翠芳、李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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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203财保3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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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2020-11-20 2021-03-15
    5

    刘丹与黄天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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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3985号 合同纠纷

    原告-刘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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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11-11 2021-04-27
    6

    奥园集团(韶关)有限公司与侯秀连、高晓锋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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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203财保2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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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2020-10-14 2021-03-15
    7

    黄敏、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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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3002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黄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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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1 2020-05-06
    8

    黄敏、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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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3001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黄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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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1 2020-05-06
    9

    陈白云、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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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367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陈白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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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4-27
    10

    廖静、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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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368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廖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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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4-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3民初15515、1551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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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5515、15516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原告- 闫晗 叶淼蓓 被告- 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黄天龙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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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黄天龙:本院受理原告闫晗、叶淼蓓诉被告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黄天龙、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两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5515、15516号。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日。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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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7
    2

    (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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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华睿安盈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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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华睿安盈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黄天龙、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告刘丹与被告黄天龙、华创安盈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华睿安盈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凯领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梅溪置业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原告刘丹增加诉讼请求为:第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向原告偿还投资本金300万元,收益是要求按本金300万,利率按年利率10%计算至判决书确定的还款日,起算时间其中第一笔100万,从2010年4月3日起算;第二笔100万从2020年4月22日起算;第三笔100万从2020年5月7日起算,计算至今天开庭的时间2021年8月20日,收益暂计为400547.95元,算至今日本金和收益合计3400547.95元。第二,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回购的违约金53000元,这个计算方式是按本金100万元每日万分之5,从2021年5月7日算至2021年8月20日,暂计至2021年8月20日是53000元,要求计算至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303民初1037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30分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法院联系人:郑嘉秀电话:0755-2503825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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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0
    3

    申请执行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与佘安悦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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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35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商品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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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3566号佘安悦:申请执行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第7648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2020)粤01执3566号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3566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内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1.(2019)穗仲案字第7648号裁决2.交纳执行费50元(暂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如果你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应如实向本院报告你司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同时依法强制执行。如你司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如下情形:“(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你司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你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列行为,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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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4
    4

    (2019)粤0115民初180号之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诉被告佘安悦、奥园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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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5民初1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粤民初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 被告- 佘安悦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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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民初180号之三佘安悦:本院受理(2019)粤0115民初180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诉被告佘安悦、奥园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张进良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5民初180号民事裁定书之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主审法官:郭汉彬电话:020-39911097送达人:许婷婷电话:020-39911090529221382019-11-1516:05:19:0(2019)粤0115民初180号之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诉被告佘安悦、奥园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民初,送达,佘安悦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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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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