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与被执行人黄雪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 收起
...
展开
|
- | - | - |
| 2 |
黄雪平与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洪明权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黄雪平 收起
...
展开
|
- | - | - |
| 3 |
再审申请人黄雪平与被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原审被告洪明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黄雪平 收起
...
展开
|
-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诉被告洪明权、黄雪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111民初950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 被告- 洪明权 黄雪平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9505号洪明权、黄雪平: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与被告洪明权、黄雪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被告黄雪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人民币35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日23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受理费6550元,由被告黄雪平负担。),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承办法官:傅亚峰联系电话:025-8376869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1号) 收起
...
展开
|
2020-05-08 |
| 2 |
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诉被告洪明权、黄雪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111民初950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 被告- 洪明权 黄雪平纠纷 收起
...
展开
|
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诉被告洪明权、黄雪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0-05-1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民初9505号洪明权、黄雪平: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与被告洪明权、黄雪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被告黄雪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市浦口区永诚管道销售中心人民币35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日23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受理费6550元,由被告黄雪平负担。),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承办法官:傅亚峰联系电话:025-8376869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1号)上一篇原告马修驰诉陈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曹宇清诉张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20-05-0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