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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妮股份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103号558室(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 简介:-
    • 法律诉讼 8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9
    • 送达公告 19

    法律诉讼8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积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融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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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异3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融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积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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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13 2021-06-02
    2

    广州融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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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2379号之二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广州融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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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7-02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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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特159号 保证合同纠纷

    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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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2-23 2021-02-05
    4

    苏晓江、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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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执7803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苏晓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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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2-12 2020-12-15
    5

    刘国群、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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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执7737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刘国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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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0-12-15
    6

    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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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174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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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1-13 2021-07-04
    7

    吴丽英、吴珍妮、广州市爱她商贸有限公司等与郑少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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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5民终123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云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吴丽英
    吴珍妮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爱她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爱达丽鞋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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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0 2020-12-30
    8

    韦晚淑、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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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执5212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申请执行人-韦晚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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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0-10 2020-12-24
    9

    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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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执5891号 行政非诉执行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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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0-10 2020-12-24
    10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曼妮劳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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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611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王曼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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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0-12-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9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91执1322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4-08 详情
    2 (2021)粤0513执49号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1 详情
    3 (2020)粤0104执17330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4 (2020)粤0104执17329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5 (2020)粤0104执17328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6 (2020)粤0104执15099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7 (2020)粤0104执15098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8 (2020)粤0104执15097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9 (2020)粤0113执1670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2-21 详情

    送达公告1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刘肖与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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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刘肖 被告-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吴丽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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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刘肖与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刘肖偿还借款本金182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82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刘肖支付律师费6000元。案件受理费5282元,由被告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40279302021-08-2415:51:09:164联系人:张婉莹、黄丽娜(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刘肖与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联系人:张婉莹、黄丽娜电话:8300679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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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3
    2

    (2021)粤0113执3332号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与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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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3执3332号 追偿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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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执3332号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你与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13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103号55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29630808)、(吴丽英,女,1964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荟文三街3号1802房,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6407214043)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八月六日540125062021-08-0618:18:14:50(2021)粤0113执3332号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与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履行,吴丽英,公告,法律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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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6
    3

    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融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丽英借款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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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异31号 -

    当事人- 广东开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积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融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广州融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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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执异31号广州融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东开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丽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融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丽英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广州积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裁定同意变更广州积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2019)穗仲案字第8932号案的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异3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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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4

    (2021)粤0391执132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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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3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广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广州市淘宝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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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322号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广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市淘宝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672号、(2020)粤0391民初1671号-174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3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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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9
    5

    (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刘肖与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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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刘肖 被告- 吴丽英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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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吴丽英:本院受理的刘肖与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08时4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6597042020-11-2015:53:41:697联系人:周焕屏、黄丽娜(2020)粤0106民初31065号刘肖与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吴丽英: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联系人:周焕屏、黄丽娜电话:8300679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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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0
    6

    (2020)粤0391民初1742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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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174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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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粤0391民初1742号原告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91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341985.75元;二、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滞纳金,滞纳金以咨询服务费341985.7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8年11月18日计算至咨询服务费给付之日;三、驳回原告深圳前海璟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62元、诉前财产保全费395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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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9
    7

    (2020)粤0113民初6638号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追偿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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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663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吴丽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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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6638号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2020)粤0113民初663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计2953元,由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负担。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535821542020-09-2517:47:28:506(2020)粤0113民初6638号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追偿权纠纷一案有限公司,送达,原告,吴丽英,担保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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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0
    8

    (2020)粤0113民初3139号之一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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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3139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吴丽英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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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3139号之一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1.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偿还款项601972.6元。2.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601972.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标准从2019年12月3日计至清偿之日止。3.被告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本案受理费9940元,由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535335862020-09-0609:25:34:663(2020)粤0113民初3139号之一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英妮,判决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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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9

    (2020)粤0113民初3141号之一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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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314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吴丽英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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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3141号之一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1.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偿还款项101123.29元。2.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101123.2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标准从2019年12月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3.被告吴丽英对上述第一、二项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丽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363元,由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吴丽英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535335872020-09-0609:25:39:261(2020)粤0113民初3141号之一原告深圳前海裕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菩提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吴丽英、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被告,广东,英妮,吴丽英,股份有限公司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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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10

    (2019)粤0304民初47270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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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7270号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 华盛一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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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47270号之一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盛一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华盛一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从2018年4月14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广东英妮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华盛一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6000元;三、被告吴丽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逾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74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两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八月十一日(本公告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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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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