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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农和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荣县旭阳镇旭水大道南二段16-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原告荣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罗永忠、刘晓英、吴剑、龚桂华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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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321民初25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荣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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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6-28
    2

    成都一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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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4823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成都一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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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1-02-19 2021-03-04
    3

    成都一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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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民初5669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成都一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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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0-06-08 2020-08-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川0107执48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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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482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一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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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成都一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48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0)川0107民初56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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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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