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杨红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1963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8 | 2020-12-29 |
2 |
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泽宇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执17907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12-23 |
3 |
深圳卓越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4939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卓越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7-27 | 2021-01-01 |
4 |
江萌、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91执1228号之一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江萌 收起
...
展开
|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7-20 | 2020-08-17 |
5 |
杨红与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3民初2476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杨红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5-13 | 2020-06-15 |
6 |
曾昭如与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金国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4267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曾昭如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2-26 | 2020-12-18 |
7 |
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信泽宇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46937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12-11 | 2020-03-10 |
8 |
曾昭如、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财保2766号 | - |
申请人-曾昭如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7-03 | 2019-12-28 |
9 |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财保1745号 | - |
申请人-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5-13 | 2019-12-28 |
10 |
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王强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5)深前法劳初字第7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前海融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5-12-04 | 2017-02-27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粤0303执26732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15 | 详情 |
2 | (2020)粤0391执1228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4-1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9)粤0304民初320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3209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肖晶 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金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张嘉轩 深圳市前海中金鼎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32091号之一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肖晶、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嘉轩、深圳市前海中金鼎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肖晶、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嘉轩、深圳市前海中金鼎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4民初320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120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利息(违约金、利息分段计算如下:违约金、利息截止2019年4月15日为34137元;自2019年4月16日起,以本金1200万元为基数,违约金、利息合计按年利率12%计至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肖晶应对上述判项一确认的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鑫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判项一确认的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50%向原告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1-17 |
2 |
(2019)粤0304民初49398号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4939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卓越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49398号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卓越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民初49398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卓越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1173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计算标准,以335891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3月26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以75846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4月26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2、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卓越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130022元;3、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卓越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空置期损失1007673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8933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27 |
3 |
(2020)粤0391执122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91执122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江萌 被告- 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执1228号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江萌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9】1149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91执12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27 |
4 |
(2019)粤0304民初42673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4267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曾昭如 被告- 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金国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肖晶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42673号之一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肖晶:本院受理原告曾昭如诉被告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金国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创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肖晶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2019)粤0304民初426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昭如支付投资款本金500万元、投资收益608333.33元及支付利息损失(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21日起计至被告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履行之日止,分段计算如下:从2019年4月21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肖晶应对上述判项一确认的被告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曾昭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105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6058元(原告已交纳),由原告负担200元,被告深圳市利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5858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1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