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45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25日11时43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龙泉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2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2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2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49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8月01日06时06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龙泉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4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49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3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46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8月16日07时35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龙泉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5.77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6.77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4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51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8月04日06时31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龙泉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2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2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5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50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8月05日10时46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龙泉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8.1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9.15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6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48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8月11日21时50分行驶在高速公路绕城萧山南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6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61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7 | 浙杭公路(非)罚〔2019〕010101847号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车号为浙KK7551/浙A3256挂的车辆,于2019年07月30日06时09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25龙泉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5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58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浙江旭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事后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收起
...
展开
|
2019-09-30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