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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昇信息

    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中六路1号广州大学城信息枢纽楼三楼302-D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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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7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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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2020-08-05
    2

    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与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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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186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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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7-14 2020-08-05
    3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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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92民初2398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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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0-04-01 2020-11-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13民初725号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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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7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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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725号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3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如下: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退还服务费82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534681522020-08-0715:40:16:917(2020)粤0113民初725号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有限公司,送达,上诉,规定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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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6
    2

    (2020)粤0113民初1865号之一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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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186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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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65号之一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易数宝SEO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二、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返还款项49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49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534568822020-07-3014:07:51:307(2020)粤0113民初1865号之一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判决,科技,原告,公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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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8
    3

    (2020)粤0113民初1865号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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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186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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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65号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9800元以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20年4月8日532783502020-04-1013:50:36:490(2020)粤0113民初1865号原告佛山美邦士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原告,开庭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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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0
    4

    (2020)粤0113民初725号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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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7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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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725号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通程序)、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证据副本、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举证通知书、公民代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退还其承诺应退款项82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15日14时50分在本院本院审判楼第十九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532687882020-04-0716:56:23:590(2020)粤0113民初725号原告广州金品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原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诉讼,原告,被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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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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