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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盟天地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意路4号院1号楼15层1520
    • 简介:-
    • 法律诉讼 172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434
    • 送达公告 42

    法律诉讼172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书贤(沈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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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92民初358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书贤(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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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10-18 2021-10-19
    2

    于文巾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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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268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于文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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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3

    李树平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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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19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树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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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4

    韩忠波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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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273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韩忠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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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5

    刘亚敏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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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190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刘亚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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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6

    王华丽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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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25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申请执行人-王华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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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7

    李瑞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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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285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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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8

    甘淑连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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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191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甘淑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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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9

    左国英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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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7260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左国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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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10

    张云灵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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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7执6385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张云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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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21-10-08 2021-10-1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43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京0107执11262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10-14 详情
    2 (2021)京0107执7658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22 详情
    3 (2021)京0107执7535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09 详情
    4 (2021)京0107执7526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08 详情
    5 (2021)京0107执7435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01 详情
    6 (2021)京0107执7426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01 详情
    7 (2021)京0107执7437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9-01 详情
    8 (2021)京0107执7397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8-30 详情
    9 (2021)京0107执7396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8-30 详情
    10 (2021)京0107执7390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8-27 详情

    送达公告4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裁判文书——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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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5民初21755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驰众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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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5民初21755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05民初21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长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2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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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1
    2

    (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黄绮双与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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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黄绮双 被告- 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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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绮双与被告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绮双退还服务费30518元;二、被告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项被告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563元,由被告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539634432021-06-1516:26:04:0联系人:刘晓秀、刘巧静(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黄绮双与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联系人:刘晓秀、刘巧静电话:020830089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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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1
    3

    (2021)粤0304执417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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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执417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涂晓红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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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执4179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涂晓红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35857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执417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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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6
    4

    (2020)粤0304执31935号限高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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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3193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张红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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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执31935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红与被执行人北京易盟天地信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案(2020)粤0304执31935号限制消费令:责令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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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5
    5

    (2020)粤0304执3191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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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3191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谢玉芬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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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执31913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谢玉芬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20]1529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执319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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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4
    6

    (2020)粤0304执29069号限高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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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2906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黄嫦青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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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执29069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嫦青与被执行人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执29069号限制消费令:责令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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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4
    7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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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5民初21755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驰众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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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05民初21755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与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长宁区人民法院2021年2月2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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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2
    8

    浙温劳人仲案(2021)3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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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温劳人仲案(2021)3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章根美 李小艳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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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定于2021年03月29日9时00分在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路303号2号社保大楼十四楼)公开审理申请人李小艳、章根美与被申请人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被申请人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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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7
    9

    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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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陕0112民初855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张芳侠 被告-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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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陕0112民初8550号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芳侠诉被告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办事处4层昆明路法庭405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88698482021-01-3021:07:07:184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36813393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https://www.xbfzb.com/2021-01/30/content_8869848.htmlnull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1/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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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30
    10

    (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黄绮双与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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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黄绮双 被告- 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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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绮双诉被告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4月20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2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7491862021-01-1115:57:45:468联系人:刘冰、胡文远(2020)粤0106民初36330号黄绮双与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广州管家帮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易盟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联系人:刘冰、胡文远电话:020-830086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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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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