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经开公(白)行罚决字[2018]11202号 |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8月31日10时30分许,民警对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515号2幢906室的爱在传递(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时将2018年1月15日雇佣的劳动者陈某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未告知其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你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将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一百元的数额处以罚款。现公安机关拟对你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佰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收起
...
展开
|
2018-09-01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