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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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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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执7607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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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1-05-17 | 2021-06-07 |
2 |
麦鹤远与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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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3民终133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麦鹤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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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30 |
3 |
佛山市潘华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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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执1321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潘华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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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6-02 |
4 |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潘华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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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民终1166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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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24 |
5 |
李凯祺与麦鹤远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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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12民初2976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李凯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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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1-04-07 |
6 |
何锦江、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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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执13405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何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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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10-12 | 2020-11-26 |
7 |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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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终994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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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18 | 2020-06-28 |
8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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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2民初1065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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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3-16 | 2020-07-10 |
9 |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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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辖终251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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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3 | 2019-12-30 |
10 |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易孔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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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11民初1510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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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19-01-29 | 2019-08-2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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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606执1321号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部分未履行 | 2021-01-1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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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606民初11652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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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1165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宏兴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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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宏兴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帝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02492.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2492.5元为基数,从2020年2月7日按欠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14478.21元;3.被告支付原告产生的财产保全担保费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欧阳永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佩敏、人民陪审员梁结云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黄安琪担任记录。本案定于2021年9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杏坛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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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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