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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翼威科技

    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金通威科技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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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2民初13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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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18-05-09 2018-12-27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渝0102民初13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金通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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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18-06-12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02民初132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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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2民初13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金通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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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02民初1325号之四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金通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3396324291)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自愿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04元,减半收取452元,由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承办人:张国联系电话:(023)72200008特此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6月12日上传日期:2018年06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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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12
    2

    (2018)渝0102民初132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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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2民初13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金通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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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02民初417号之四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金通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翼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3396324291)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自愿申请撤诉,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04元,减半收取452元,由原告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案件承办人:张国联系电话:(023)72200008特此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6月05日上传日期:2018年06月0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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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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