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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齐食品

    徐州泰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宝龙广场B座121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宣城市佳味食品批发部与张超、徐州泰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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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宣城市佳味食品批发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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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宣城佳味食品批发部与徐州泰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张超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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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宣城佳味食品批发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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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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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红 被告- 徐州泰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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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刘红与你单位补发工资的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绍兴市马臻路45号312办公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裁决要点:驳回刘红的申请请求。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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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6
    2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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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红 被告- 徐州泰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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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刘红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1)175号,申请人主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13000元。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提交证据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1年4月23日9时30分,在本委2号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3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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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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