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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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江苏通城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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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鄂0113执4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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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2020-11-23 | 2020-12-01 |
2 |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通诚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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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鄂0113民初21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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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2020-07-27 | 2020-09-10 |
3 |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与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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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鄂0115民初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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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2020-05-19 | 2020-06-10 |
4 |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通城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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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0113民初133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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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2019-11-22 | 2019-11-28 |
5 |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山东三龙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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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191执21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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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05-08 | 2018-08-1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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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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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被告- 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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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为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67427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667427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19年8月7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为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万盟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363.62元,由原告负担1336.16元,由被告万盟公司负担10027.4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5份,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法院联系人:徐希、周星辰电话:0755-86950760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沙河人民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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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
2 |
(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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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 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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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万盟电子有限公司、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13600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状的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20日15时30分在沙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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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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