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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轩

    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42号1622房(仅限办公)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勾强与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勾强 收起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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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山市菱鸟气体有限公司、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菱鸟气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年6月29日上午10时30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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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2071民初98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菱鸟气体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菱鸟气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本案由审判员郭峰独任审理,彭梦圆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火炬开发区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1、2向原告支付货款557141元及利息(以货款557141元为本金,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04-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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