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蓝狮企业

    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25号3栋1715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3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曾艳、苏小仪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6民初37528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曾艳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3-18 2021-09-07
    2

    广州恒睿投资合伙企业与广州蓝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6民初33802号之一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广州恒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12-17 2021-04-25
    3

    王玉军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湘05民初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王玉军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0-12-25
    4

    张建华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钱博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6民初34464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张建华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09-23 2020-11-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黄燕华与熊英、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 黄燕华 被告- 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熊英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黄燕华与熊英、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司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11月30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明镜路1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543612021-09-1615:58:36:0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黄燕华与熊英、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电话:020-83008526 收起

    ... 展开
    2021-09-16
    2

    (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黄燕华与熊英、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 黄燕华 被告- 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熊英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燕华诉被告熊英、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司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11月30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明镜路1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480482021-09-1016:27:11:359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2021)粤0106民初10957号黄燕华与熊英、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电话:020-83008526 收起

    ... 展开
    2021-09-09
    3

    (2021)粤0106民初22776号杨春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坚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2277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杨春 被告- 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坚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2776号广州坚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杨春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坚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8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269372021-08-2316:45:40:0联系人:吴毓苗、刘燕明(2021)粤0106民初22776号杨春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坚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广州坚果公寓管理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联系人:吴毓苗、刘燕明电话:83006826 收起

    ... 展开
    2021-08-23
    4

    (2021)粤0105民初10931号蔡颖宜与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5民初109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蔡颖宜 被告- 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吴世耀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民初10931号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蔡颖宜诉被告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50万元本金;2.被告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其中:2020年4月1日之前的利息为17500元;从2020年4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的标准计算);3.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对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第一项和第二项诉讼请求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1年11月23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3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540237412021-08-1915:05:41:0联系人:邹妍、沙柳聪(2021)粤0105民初10931号蔡颖宜与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蓝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 展开
    2021-08-19
    5

    (2021)粤0105民初10930号蔡颖宜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5民初109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蔡颖宜 被告- 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吴世耀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民初10930号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蔡颖宜诉被告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130万元本金;2.被告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利息(其中:2020年4月1日之前的利息为23400元;从2020年4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本息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3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3.被告吴世耀对被告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第一项和第二项诉讼请求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1年11月23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3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540237812021-08-1915:07:02:0联系人:邹妍、沙柳聪(2021)粤0105民初10930号蔡颖宜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 展开
    2021-08-19
    6

    (2021)粤0106民初23069号王冰雪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钱博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230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3069号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  本院受理的王冰雪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钱博民间借贷纠纷,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各自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1日15时45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540228432021-08-1816:04:25:0联系人:廖嘉欣、廖雅婧(2021)粤0106民初23069号王冰雪与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钱博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世耀: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联系人:廖嘉欣、廖雅婧电话:83008619 收起

    ... 展开
    2021-08-18
    7

    (2021)粤0106民初10952-10956、23228-23232、23238-23244号黄燕华、吴健敏、张晓倩、杜洁静、黄婉仪与苏小仪、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10952-10956、23228-23232、23238-23244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0952-10956、23228-23232、23238-23244号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黄燕华、吴健敏、张晓倩、杜洁静、黄婉仪与苏小仪、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共17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9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140432021-08-0917:09:40:476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2021)粤0106民初10952-10956、23228-23232、23238-23244号黄燕华、吴健敏、张晓倩、杜洁静、黄婉仪与苏小仪、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电话:020-83008526 收起

    ... 展开
    2021-08-09
    8

    江永炽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吴世耀、熊英、李欣芳、广州蓝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博、陈彦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终19293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江永炽 被上诉人- 吴世耀 陈彦明合伙 钱博 李欣芳 熊英 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蓝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民终19293号吴世耀、熊英、李欣芳、广州蓝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博:江永炽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吴世耀、熊英、李欣芳、广州蓝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博、陈彦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江永炽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114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10月14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6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八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8-04
    9

    (2021)粤0106民初14255号陈献芳与苏小仪、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民初1425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 陈献芳 被告- 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苏小仪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4255号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陈献芳与苏小仪、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8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011892021-07-2616:17:09:0联系人:严晓怡、郝银清(2021)粤0106民初14255号陈献芳与苏小仪、广州蓝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广州融御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联系人:严晓怡、郝银清电话:020-83008595 收起

    ... 展开
    2021-07-26
    10

    (2021)粤0106执异229号梁瑞心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与熊英、吴世耀、陈宇航、陈国强、李欣芳、黄蓉、吴春林、张红艳合伙协议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06执异229号 合伙协议纠纷

    当事人- 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异229号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熊英、吴世耀、陈宇航、陈国强、李欣芳、黄蓉、吴春林、张红艳:  关于梁瑞心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熊英、吴世耀、陈宇航、陈国强、李欣芳、黄蓉、吴春林、张红艳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106执异229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熊英为(2020)粤0106执19310号案的被执行人,熊英对(2020)粤0106民初372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债务在380万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追加吴世耀为(2020)粤0106执19310号案的被执行人,吴世耀对(2020)粤0106民初372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债务在310万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追加李欣芳为(2020)粤0106执19310号案的被执行人,李欣芳对(2020)粤0106民初372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债务在310万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提起诉讼。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39423792021-05-2719:27:58:636联系人:唐淑兰、黄谷宜(2021)粤0106执异229号梁瑞心与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与熊英、吴世耀、陈宇航、陈国强、李欣芳、黄蓉、吴春林、张红艳合伙协议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广州蓝狮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熊英、吴世耀、陈宇航、陈国强、李欣芳、黄蓉、吴春林、张红艳: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联系人:唐淑兰、黄谷宜电话:83006790 收起

    ... 展开
    2021-05-26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