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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燕海洋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埭港村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2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周道兵、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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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825执123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周道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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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县人民法院 2021-06-01 2021-07-05
    2

    周道兵、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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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825执12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周道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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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县人民法院 2021-05-20 2021-07-05
    3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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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5执1513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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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26
    4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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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5执60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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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26
    5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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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5执604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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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26
    6

    周道兵、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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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825执1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周道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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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县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7-05
    7

    福建侨经律师事务所、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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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2执3091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福建侨经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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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22 2021-01-11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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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闽0505执30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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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0-11-17 2020-12-23
    9

    周道兵与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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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825民初25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周道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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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县人民法院 2020-10-10 2020-11-03
    10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泉州水秀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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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05执恢43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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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0-10-10 2020-10-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豫1502执恢79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04 详情
    2 (2018)闽0505执3039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11-26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裁判文书]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与被告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志忠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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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05民初4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被告- 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许志忠 陈妹华 朱风连 林国山 柯吓娃 陈妹琼 陈振祥 连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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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供公司、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陈振祥、连淑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与被告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朱风连、林国山、柯吓娃、陈妹琼、陈振祥、连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505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借款利息及复利(自2017年10月2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2、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朱风连、林国山、柯吓娃、陈妹琼、陈振祥、连淑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朱风连、林国山、柯吓娃、陈妹琼、陈振祥、连淑华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05元,由福建省康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朱风连、林国山、柯吓娃、陈妹琼、陈振祥、连淑华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单位: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郑平珍电话0595-6811151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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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30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荣春、陈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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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闽05民初3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天门市天线宝宝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华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福建省泉州玖鼎投资有限公司 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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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闽05民初376号李荣春、陈铖: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诉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华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玖鼎投资有限公司、港旺(福建)包装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天门市天线宝宝食品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柯吓娃、李荣春、林顺宝、林炳辉、林必福、陈铖、陈振祥、连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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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2
    3

    [裁判文书]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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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闽0505民初31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被告- 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 许志忠 陈妹华 刘连 林庆章 陈振琳 陈振祥 连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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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与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505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解除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与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利息及复利(以98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3、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借款本金980万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4、被告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对第二、三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被告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538.64元,由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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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4
    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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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当事人- 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 许志忠 陈妹华 刘连 林庆章 陈振琳 陈振祥 连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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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公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求判令:1、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偿还从2017年8月25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尚欠的借款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8月20日金额合计348297.71元);2、解除原告与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3、被告泉州市春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80万元及从2018年2月28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尚欠的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月20日为141476.01元);4、被告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祥业石化有限公司、许志忠、陈妹华、刘连、林庆章、陈振琳、陈振祥、连淑华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各被告承担与本案相关的一切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6时即2018年12月13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告单位: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郑平珍电话0595-6811151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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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6
    5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荣春、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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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 陈月华 当事人- 福建泉州市华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荣春 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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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春、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华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振祥、李连生:本院受理原告陈月华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被告李荣春立即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1050万元及违约金、利息;判决福建省金燕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华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振祥、李连生对被告李荣春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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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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