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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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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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财保32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申请人-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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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1 | 2021-08-03 |
2 |
窦婷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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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3民初969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窦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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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6-24 | 2021-09-30 |
3 |
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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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终8781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上诉人-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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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4 | 2021-08-03 |
4 |
无锡市大建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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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执310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无锡市大建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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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4-28 | 2021-05-08 |
5 |
孙晓霞、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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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孙晓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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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1-04-12 | 2021-09-07 |
6 |
窦婷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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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3民初115号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原告-窦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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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2-24 | 2021-02-24 |
7 |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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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3执6583号 | - |
申请执行人-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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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1-25 | 2021-01-28 |
8 |
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荣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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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5民初369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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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1-20 | 2021-02-01 |
9 |
上海索域广告有限公司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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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3执6697号 | 定作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索域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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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1-18 | 2021-02-01 |
10 |
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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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2民初39471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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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0-12-30 | 2021-02-0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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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沪0113执1542号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2-14 | 详情 |
2 | (2022)沪0113执815号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18 | 详情 |
3 | (2021)沪02执2216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12-30 | 详情 |
4 | (2021)粤0106执25365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9-23 | 详情 |
5 | (2021)沪0113执6687号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9-15 | 详情 |
6 | (2021)沪0113执6008号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19 | 详情 |
7 | (2021)粤0309执4673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19 | 详情 |
8 | (2021)粤0106执9335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24 | 详情 |
9 | (2021)沪0115执3101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25 | 详情 |
10 | (2020)沪0113执6697号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1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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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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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2民初2459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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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2民初24596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翔剑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13时45分在本院(雅致路99号)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闵行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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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
2 |
(2021)粤0309财保32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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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财保326号 | - |
当事人- 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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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财保326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9财保32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940000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联系人:杨夏尔联系电话:210501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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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
3 |
(2021)粤0309执467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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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执467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中南装饰建材商行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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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4673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中南装饰建材商行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1682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46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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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
4 |
(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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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孙晓霞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孙志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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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 本院受理原告孙晓霞诉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晓霞偿还借款本金44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3月12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44万元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二、被告孙志亮对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48元,由被告啸佳公司、孙志亮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539165862021-05-0815:47:56:454联系人:吴毓苗、刘燕明(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联系人:吴毓苗、刘燕明电话:830068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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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
5 |
(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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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孙晓霞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孙志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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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本院受理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7120682020-12-1516:12:23:548联系人:李嘉欣、李植(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联系人:李嘉欣、李植电话:020-830067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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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
6 |
(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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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孙晓霞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孙志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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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孙志亮:本院受理的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18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7120812020-12-1516:12:41:275联系人:吴毓苗、刘燕明(2020)粤0106民初38262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孙志亮: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联系人:吴毓苗、刘燕明电话:830068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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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
7 |
(2019)粤0309民初9333号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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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933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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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9333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德能诉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新派(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93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德能支付垃圾清运费62250元;二、驳回原告黄德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56元,由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本公告于2020年11月10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刘越联系电话:0755-21087472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八楼综合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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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
8 |
(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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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孙晓霞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孙志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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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晓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和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7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634322020-09-1416:11:20:310联系人:李嘉欣、李植(2020)粤0106民初34707号孙晓霞与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民间借贷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孙志亮: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联系人:李嘉欣、李植电话:020-830067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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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
9 |
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933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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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933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黄德能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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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9333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德能诉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933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1、被告支付原告劳务报酬62250;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5月7日15时30分在本院大浪第二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本公告于2020年2月19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朱晔辉联系电话:0755-21050179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八楼综合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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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
10 |
(2019)粤0309民初9333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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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9333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黄德能 被告- 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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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9333号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德能诉被告上海啸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1、被告支付原告劳务报酬62250;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20年2月4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浪第三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本公告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朱晔辉联系电话:0755-21050179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九楼民事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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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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