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李艳国、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内0602执保72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李艳国 收起
...
展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2021-09-10 | 2021-10-11 |
2 |
杨永光、屈占雄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内0602执保65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杨永光 收起
...
展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2021-08-10 | 2021-10-11 |
3 |
段二维、屈占雄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内0602执保65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段二维 收起
...
展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2021-08-10 | 2021-10-11 |
4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丁军、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2民辖终122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8-31 |
5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翟兰女、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2民辖终109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1 | 2021-08-31 |
6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姜国珍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姜国珍等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2民辖终111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1 | 2021-08-11 |
7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蒋小军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蒋小军等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2民辖终112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1 | 2021-07-14 |
8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黄惠蓉与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黄惠蓉等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2民辖终110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07-14 |
9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鄂01民辖终251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展开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2 | 2021-04-16 |
10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鄂01民辖终250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上诉人-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2 | 2021-04-16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20)内0602民初4046号 | 合同纠纷 |
被告- 山西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G52 | 2020-11-08 |
2 | (2019)闽民终956号 | 占有物返还纠纷 |
上诉人- 张守焕 张斌 被上诉人-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莆田市雕刻工艺品商会 方阳航 许陶晖 第三人- 北京汉辰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G04 | 2020-01-07 |
3 | - | 占有物返还纠纷 |
原告- 张守焕 张斌 被告- 莆田市雕刻工艺品商会 方阳航 许陶晖 第三人- 北京汉辰涌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开庭传票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G29G32中缝 | 2019-07-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2)苏1204民初1652号原告丁军与被告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 收起
...
展开
|
(2022)苏1204民初165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丁军 当事人- 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信息网络 收起
...
展开
|
(2022)苏1204民初1652号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88395767D,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2号楼一、二层):本院受理原告丁军与被告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原告在被告一、被告二合作运营的“文化产权茶交易平台”上的交易无效;2、请求判令被告一退还原告交易本金9561.44元,并支付利息(从2017年6月1日开始,以9561.44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二退还原告交易本金52000元,并支付利息(从2017年3月3日开始,以52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不按时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本案定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姜堰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人:凌丽联系电话:0523-88846840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5-26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