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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宠缘品牌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科技馆街626号寰宇商务中心1幢130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方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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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08民初847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方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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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03-12 2021-03-2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浙0109执4545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7-14 详情
    2 (2021)浙0108执163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4-22 详情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9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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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95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陈辉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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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陈辉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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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2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9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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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95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启萌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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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刘启萌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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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3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95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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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95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刘勇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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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刘勇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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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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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李先亮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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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李先亮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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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5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36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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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36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徐步杰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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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徐步杰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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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6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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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杨帆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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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杨帆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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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7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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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王慧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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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王慧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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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8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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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李淑玲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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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李淑玲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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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9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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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冯胤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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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冯胤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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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10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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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1295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宋嘉玥 被告- 杭州宠缘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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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宋嘉玥诉你单位关于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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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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