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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朗尼科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12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3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3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卫兰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行纪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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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10233号 行纪合同纠纷

    原告-刘卫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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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8-15
    2

    中航智能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21民初27186中航智能诉朗尼科智能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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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1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航智能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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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6-09
    3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网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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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5051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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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5-25 2021-09-23
    4

    广州市文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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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8民初37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文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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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7-04
    5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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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626执保17号 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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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2021-01-28 2021-03-28
    6

    广东和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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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和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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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2-31
    7

    东莞市恒东铝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一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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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3民特2413号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东莞市恒东铝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解协议司法确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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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1-27
    8

    周胤彤与岳强、王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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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5197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周胤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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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9-29 2021-01-01
    9

    东莞市恒东铝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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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3财保2526号 保险纠纷

    申请人-东莞市恒东铝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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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0-08-28 2020-10-29
    10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江分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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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湘06民终2443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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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03 2020-08-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526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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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5260号 -

    原告- 深圳中科图灵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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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5260号之一岳强:申请执行人深圳中科图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岳强、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9844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52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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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8
    2

    (2021)粤2071民初2518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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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251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通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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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通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梁丹妮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林学明,黄君梅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黄英毅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55000元及逾期支付该货款的违约金(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9日起按年息24%的标准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7月4日,违约金为36140元,货款本金与违约金合计91140元)。2、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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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3

    (2021)粤0305执11443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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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1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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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1443号之一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北京赢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初64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14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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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0
    4

    (2021)粤0305执986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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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98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和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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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860号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东和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64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8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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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1
    5

    (2021)粤0118民初4591号广州市文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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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8民初45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文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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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8民初4591号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文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70000元人民币,并从2021年2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0.5%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16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9419562021-05-2713:05:18:515联系人:刘衡芳、温子晴(2021)粤0118民初4591号广州市文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1604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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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6
    6

    (2019)粤0305民初17289号开庭公告(延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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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72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斯诺特影视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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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7289号安徽斯诺特影视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斯诺特影视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4月13日14时30分在粤海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二月三日联系人:黄家敏联系电话:86608865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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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3
    7

    (2019)粤0305民初1728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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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72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斯诺特影视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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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7289号安徽斯诺特影视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朗尼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斯诺特影视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20年2月10日9时30分在粤海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联系人:黄家敏联系电话:86608865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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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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