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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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江啤酒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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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415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申请人-江西长江啤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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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2-23 | 2021-04-25 |
2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贵州省都匀市金榕啤酒有限公司、东莞市天日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永超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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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4民初11646号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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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1-10 | 2020-12-25 |
3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长江啤酒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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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执9048-2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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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8-27 | 2020-12-22 |
4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江西蓝色柔情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永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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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4民初11433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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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16 | 2020-09-18 |
5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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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6277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当事人-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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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6-16 | 2020-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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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德州丰利源饮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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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14执76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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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15 | 2020-06-30 |
7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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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行终9928号 | 其他行政行为 |
上诉人-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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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1-14 | 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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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德州丰利源饮品有限公司、山东汇利园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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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民初454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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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6 | 2020-02-29 |
9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青邑啤酒有限公司山东青源啤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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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民初455号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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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2 | 2020-01-21 |
10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山东锐青饮品有限公司山东农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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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民初456号 | - |
原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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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1 | 2019-12-1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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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鲁14民初455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德州丰利源饮品有限公司 山东汇利园食品有限公司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黄子捷百货商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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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8 | 2019-12-12 |
2 | (2019)鲁14民初455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德州丰利源饮品有限公司 山东汇利园食品有限公司 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黄子捷百货商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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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8 | 2019-12-1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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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105民初29303号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德州克代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好新鲜生鲜超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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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9303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好新鲜生鲜超市店 德州克代尔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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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民初29303号德州克代尔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德州克代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好新鲜生鲜超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一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库存侵犯原告第1329159号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2、请求请求判令被告二停止销售并销毁库存侵犯原告第1329159号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3、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50万元经济赔偿(包含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4、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3日14时15分在本院28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542033182022-02-2417:15:14:418联系人:简扬生、何禧莹(2021)粤0105民初29303号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与德州克代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好新鲜生鲜超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德州克代尔集团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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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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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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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736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 梁展鹏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许敏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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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7363号许敏琦: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7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57元,由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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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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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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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终736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 梁展鹏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许敏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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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7363号许敏琦: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7月13日8时45分-10时在第49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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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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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与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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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梁展鹏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 许敏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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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许敏琦: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被告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530349932020-01-1714:21:38:0联系人:余洁、王闪闪(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与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许敏琦: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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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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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4866号原告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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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48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许敏琦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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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4866号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13民初4866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530327882020-01-1614:33:49:975(2019)粤0113民初4866号原告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广州市,送达,判决,逾期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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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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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与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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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梁展鹏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 许敏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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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许敏琦: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20500元,并从2018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以120500元为基准按照年利率6%计付资金占用利息给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利息总额以120500元为限;二、被告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94元,由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737元,被告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657元。上述受理费4394元已由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预缴,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同意由被告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在履行本判决时将其应负担的受理费2657元直接支付给原告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29987512019-12-2713:56:34:31联系人:余洁、巫青璇(2019)粤0105民初17545号广州钻途贸易有限公司与梁展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许敏琦合同纠纷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许敏琦: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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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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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4866号原告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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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48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许敏琦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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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4866号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请求判令:1、两被告返还预付货款102000元;2、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2月27日起按本金为1020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暂计至2019年4月8日,合计6298.5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527673632019-08-2317:38:32:533(2019)粤0113民初4866号原告广州市手微送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穗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敏琦、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马娇贸易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被告,广州市,原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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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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