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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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桂坚、肖华容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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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赵桂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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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肖华容、赵桂坚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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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肖**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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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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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06民初479号肖华容与赵桂坚、赵端龙与广州国大豪景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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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47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肖华容 被告- 赵桂坚 赵端龙 广州国大豪景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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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479号赵端龙:本院受理的原告肖华容诉被告赵桂坚、赵端龙、第三人广州国大豪景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肖华容诉请本院判令:1、解除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国大服装市场504号租赁合同;2、二被告退还原告国大服装市场504号档口租赁费255000万元及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1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3580442020-05-2517:12:39:851联系人:唐薇、王伟雄(2020)粤0106民初479号肖华容与赵桂坚、赵端龙与广州国大豪景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赵端龙: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联系人:唐薇、王伟雄电话:020-8300861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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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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