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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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75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新健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深圳泓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金建民 第三人- 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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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G86 | 2016-09-11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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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1)赣0704执975号 | 赣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24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曾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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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704民初265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曾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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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赣0704民初2654号曾敏:本院受理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704民初265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联系人:邱旭东联系电话:0797-4412179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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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2 |
| 2 |
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曾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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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704民初2654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曾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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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赣0704民初2654号曾敏:本院受理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704民初265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联系人:邱旭东联系电话:0797-4412179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赣县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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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
| 3 |
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金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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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721民初206号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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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赣0721民初206号金连:本院受理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721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彭永红联系电话:0797-4449080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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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
| 4 |
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金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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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721民初206号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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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赣0721民初206号 金连: 本院受理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721民初2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彭永红 联系电话:0797-4449080 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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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
| 5 |
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金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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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721民初206号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金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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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赣0721民初206号金连:本院受理原告赣州新健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721民初2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联系人:彭永红联系电话:0797-4449080联系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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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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