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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丰薄膜

    深圳市建丰薄膜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大道276号立大厂房7栋三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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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建丰薄膜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刘银 被告- 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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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 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建丰薄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7501元;二、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2771.8元(以5750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2020年6月10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人民币60272.8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4月14日09时30分在观澜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刘银 电话:0755-21052073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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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2
    2

    (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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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丰薄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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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建丰薄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力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1710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7501元;二、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2771.8元(以5750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从2020年6月10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人民币60272.8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4月14日09时30分在观澜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法院联系人:刘银电话:0755-2105207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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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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