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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报电商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12幢
    • 简介:-
    • 法律诉讼 34
    • 法院公告 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好活(徐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六燕余方永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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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民终1310号 -

    当事人-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好活(徐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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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5-27
    2

    余方永与好活(徐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刘六燕等健康权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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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12民初20487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余方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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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1-05-27
    3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秦红明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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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09执1906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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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0-11-25
    4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花意生活(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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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12民初275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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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0-10-23 2020-11-10
    5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与张小龙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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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5民终6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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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1-03-26
    6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张小龙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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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6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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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0-03-27 2021-03-26
    7

    曾菊英、林静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胡长健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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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06民初12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曾菊英
    林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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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20-01-21 2020-06-29
    8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秦红明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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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9民初61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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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19-11-08 2020-04-29
    9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张乐重庆楷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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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5执14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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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9-06-28 2019-11-11
    10

    重庆巴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与重庆羽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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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9民初33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巴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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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019-05-16 2019-06-05

    法院公告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渝0103民初6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张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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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G109 2020-05-12
    2 (2019)渝0103民初6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张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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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G20 2020-05-09
    3 (2019)渝0103民初6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张小龙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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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G47 2019-12-17
    4 (2019)渝0109民初61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秋阳农业有限公司 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秦红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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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G93 2019-12-10
    5 (2018)渝0105民初90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楷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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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6-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渝0109民初619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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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9民初61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秋阳农业有限公司 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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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9民初6194号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红明:原告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秋阳农业有限公司、秦红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重庆惠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2715.8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72715.84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每日1%计算;2.判令重庆秋阳农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向原告清偿上述债务;3.判令秦红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9年10月22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南大道507号法院民二庭刊登日期:2019年07月18日上传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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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8
    2

    (2019)渝0103民初650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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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6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 张小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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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渝0103民初6501号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张小龙: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张小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03民初650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原告的起诉要点为:1.由二被告立即共同支付原告尚欠货款5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付清时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与被告重庆多美佳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美佳公司)先后于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1日签订了《食材供应合同》各一份,约定由原告就被告多美佳公司开办的“渝中区多美佳远见餐厅”和“两江新区多美佳财富餐厅”提供蔬菜、水果等食材的供货及配送业务,双方约定,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次月5-8日对账,对账后多美佳公司应在次月30日前一次性转账给原告,如延期则按总货款1%/日的标准支付原告滞纳金。两份合同均由被告多美佳公司的签约代表张小龙进行签字和盖章。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多美佳公司在2018年度却屡屡拖延付款,经催收后仅支付了2018年1、2月份款项。后多美佳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出具《欠款确认书》一份,认定:截止到2018年5月2日,多美佳公司尚欠原告贷款144455元(3、4月份款项)未支付。截至2018年12月13日,剩余50000元,一直未予支付。经原告向多美佳公司再次催收,被告多美佳公司表示,自己从未与原告签订过合同,张小龙的签约行为不能代表多美佳公司,故合同与多美佳公司无关,由此拒不支付原告贷款。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多美佳公司、张小龙已经达成书面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两被告均应受该合同约束,应共同承担付款责任,为此向贵院请求依法判决,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楼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4月10日上传日期:2019年04月10日 收起

    ... 展开
    2019-04-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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