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11-13 |
经营(业务)范围 |
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房地产除外,受所投资企业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外国公司和股东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从事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上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 |
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股东,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