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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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山市东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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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东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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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中山市横栏镇尚雅印刷厂、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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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中山市横栏镇尚雅印刷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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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珠海市正方圆电子配件有限公司、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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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珠海市正方圆电子配件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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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2072民初1812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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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2072民初1812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东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刘光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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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18121号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刘光泉: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东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刘光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2072民初1812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山市东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844元,减半收取1922元,由原告中山市东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江门市赢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刘光泉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二年三月九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新小榄人民医院后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邮政编码:528415)。联系电话:0760-22588590承办法官:民事审判二庭梁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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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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