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皖0123民初373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镇支行 被告- 谢一雪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2022)皖0123民初3735号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镇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肥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云谷路办公区二号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22-06-07 |
2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皖0123民初395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镇支行 被告- 徐聪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2022)皖0123民初3958号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镇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三十分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谷路办公区速裁法庭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22-06-01 |
3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2)皖0123民初176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镇支行 被告- 韩静婷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派镇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皖0123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22-05-13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