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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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重庆市君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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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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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重庆市君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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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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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王忠鹤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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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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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王忠鹤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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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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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与王忠鹤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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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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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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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渝0113民初64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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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13民初6442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被告- 刘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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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渝0113民初6442号刘春:本院受理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诉刘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租赁费12241.13元、违约金20076.1元;2、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12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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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
2 |
(2019)渝0113民初777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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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13民初7776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被告- 王忠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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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渝0113民初7776号王忠鹤:本院受理重庆市巴南区良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11:3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5月21日上传日期:2019年05月2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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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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